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

[讀後感] 湊佳苗『贖罪』

呃,要寫這篇時發現居然沒有寫她的上一本『告白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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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座鄉下小鎮裡,一名10歲女童被姦殺,4個分明目睹到犯人臉孔的玩伴卻完全無法指認,遇害者的母親口不擇言地怒斥她們:「在追捕期限期滿前,你們去給我找出兇手來!如果做不到,就得補償到我滿意為止!」──被這段毫無道理的控訴所禁錮的女孩們,在此之後的15年,陸續走上了贖罪的道路。

可能因為事先聽同事講一點也不好看,降低了我對它的期待,就這樣斷斷續續翻到結尾覺得還不錯。不過因為結構和前部處女作太過類似,一些爆點也不是設計得那麼精緻,總體很難超過『告白』。
雖然兩本書都使用輪述手法,閱讀起來最大的差別在於,『告白』中每個第一人稱都像神經病,莫名其妙就厭世,莫名其妙就殺人;『贖罪』裡輪述的4個女孩都犯了罪,也都有著不堪的過往,然而所有行為都是情有可原的,能讓讀者產生認同感,單就這點上,我覺得湊佳苗的寫作功力有很大突破。
至於故事的真相,反正敘述過程中抽絲剝繭,不至於衝擊多大,發現事實是那樣再回過頭來想想,突然覺得心裡不太舒服。即使真相很殘酷很獵奇,但其實沒有多大意義。算是好看的商業小說。
吐槽:
1. 最後很想罵那個兇手是白痴嗎,如果早就和某人彼此相愛了老實說出來不就得了…床也跟人家上了孩子也有了昔日情人自殺明明也不關心女友屁事,復什麼仇啊,復仇還復到小朋友身上去,腦袋有病不成,看吧看吧結果搞大事情了吧!我還真想看看麻子對他說出真相後的表情哩,可惜作者沒寫。
2. 又是游泳池,湊太太妳到底跟游泳池有什麼仇…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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